SRRC是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強制認證要求,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國信息產業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強制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及使用的無線電組件產品,必須取得無線電型號的核準認證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根據國家電信條例,接入公用電信網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通信委員會。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如果要進入美國市場,均需要獲得FCC認可。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 (CFR 47 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一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不同的產品可選擇的認證方式在 FCC 中有相關的規定。IC是加拿大工業部,負責電子產品進入加拿大市場的認證事務,并規定了模擬和數字終端設備的檢測標準。從2016年開始IC已正式更名為Innovation,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ISED)負責電子電器產品進入加拿大市場的認證事務。其負責產品大致為廣播電視設備、信息技術設備、無線電設備、電信設備、工科醫設備等,與美國FCC相似。改名后,原IC number更名為ISED Number,但其在標簽上的表現形式不變。還是 IC:XXXXX-YYYYYYYYY。日本TELEC《無線電法》要求,對指定的無線電設備進行型號核準(即技術法規符合性認證),是日本強制性認證。日本總務省簡稱MIC,英文全稱為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總務省為日本《電波法》和《電器通信事業法》監管機構,通俗來講MIC認證等同于TELEC認證。電波法認證主要是管控產品的射頻部分。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進入英國市場的無線產品,如果原先持有的歐盟RED CE 標識的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ion (TEC)及其技術文檔是由英國以外的NB 機構簽發的, 則可以繼續使用到2021年年底CE標識過渡期結束。如果之前CE標識的RED TEC 是由英國的NB機構簽發且持證人未在2020年內轉換成非英國機構的RED TEC證書, 你無線認證并做UKCA 標識。脫歐后英國無線產品的法規名稱是: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 2017,簡稱 RER 2017。從2022年1月1日起,所有進入英國市場的無線產品,需要由脫歐后英國認可的市場符合性評估機構簽發無線認證法規的認證,即 RER 2017 TEC并在產品上做UKCA 標識后方可合法銷售。Nemko 加拿大無線產品發證中心已被列作為英國無線法規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2017 的符合性評估機構?,F在,Nemko 現在可以簽發無線產品進入英國市場的UK RER 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ion. 即UK RER TEC認證,用以支持制造商在產品上做UKCA符合性標識的依據。簽發UK RER TEC 的要求和歐盟CE RED TEC的要求一致。RCM認證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機電氣產品的統一標識,表示產品同時符合安規和EMC要求,其管控范圍覆蓋了無線電、通信及電氣產品。在歐洲經濟區(歐洲聯盟、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瑞士除外)市場上銷售的商品中,CE標志的使用越來越多,加貼CE標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無線產品在進入歐盟國家銷售前,必須根據RED指令(即2014/53/EC)執行測試取得認可,同時也必須加貼CE-mark。KCC是韓國政府根據《電信基本法》和《無線電波法》實施的電信設備強制性認證制度,后KCC更名為MSIP。TEC認證是印度通信產品的準入制度,只要是在印度市場生產、進口、分銷或銷售的通信產品,都必須取得相關證書并加貼TEC認證標志。WPC認證是印度無線產品的準入制度,任何小于3000GHz且非人工控制的無線傳輸是其管控范圍。SDPPI(DirektoratJenderal Sumber Daya dan Perangkat Pos danInformatika)是印尼郵政與信息技術資源與設備總局,是制定、規劃及實施無線電和通訊領域中標準化方針政策的監管機構,出口印度尼西亞的無線產品,必須通過印尼SDPPI的型式認證以及海關檢驗。菲律賓國家電信委員會NTC全稱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負責菲律賓的無線和電信業務管制。所有進入菲律賓市場的無線產品,必須取得菲律賓NTC認證許可。針對電信設備、電信終端設備,原來針對手機通訊產品的既有強制性規范擴大至無線相關產品。無線電通信設備(RCE)在進入菲律賓之前,必須取得由NTC出具的認證證明。MIC認證是越南針對信息技術設備及通訊設備電磁干擾的強制性認證要求,ICT標志是MIC管控范圍內產品的官方確認標志。IMDA是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管理局,是由原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IDA和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MDA重新調整合并而成,凡是在新加坡出售或使用的無線電信產品必須要獲得IMDA認證許可。NBTC(National Broadcasting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全稱為“泰國國家廣播和通信委員會”,NBTC認證,是代表產品合格的一個重要標準,出口到泰國的手機,無線產品等需要獲得泰國NBTC認證才可以在當地市場銷售。TRA是阿聯酋無線產品型號許可證,所有出口阿聯酋的無線及通信設備都必須獲得TRA許可證,相當于中國的SRRC。根據TRA的法規要求,所以無線通訊設備在銷往阿聯酋市場都需獲得型號許可。認證申請方需是當地公司,或是國外公司,但申請方必須先取得TRA頒發的執照,方能申請設備的型號許可。該執照的有效期是5年。ICASA即南非電信認證,出口南非的無線通信設備都需要向南非獨立通信局(Independent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of South Africa,簡稱ICASA)進行型號認證申請,審核通過才能銷售.這也相當于國內的入網型號核準SRRC。需要注意的是ICASA認證只能頒發給南非本地的注冊公司或代表機構,因此國內廠家申請ICASA最好由當地進口商來進行,但測試可以在國內完成。NTRA是埃及國家電信管理局,根據埃及國家電信管理局(NTRA)所頒布的相關法規,所有在埃及境內使用的通信設備包括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等皆需取得NTRA型式認證。FAC是俄羅斯無線認證管理機構,按產品類別,認證分為FAC Certificate和FAC Declaration兩種形式,目前廠家主要申請的是FAC Declaration。根據俄羅斯新電信法,公眾通信網(包括無線網)中的所有設備的技術參數和特性必須與俄羅斯國家電信網絡技術規范、電磁兼容要求等符合。俄羅斯通信部中的認證中心負責俄羅斯網絡設施中的所有設備的檢測。IFETEL為墨西哥聯邦電信研究院,全稱Instituto Federal de Telecomunicaciones,在2013年9月取代了墨西哥聯邦電信委員會(COFETEL),所有接入到墨西哥公共電信網絡以及無線電的設備都需要獲得IFETEL的認可。ANATEL是巴西電信局,要求所有的電信產品和配件必須獲得ANATEL認證,才能在巴西合法商業化和使用。認證分強制性和自愿性認證兩種。其批準程序對巴西國內和國外的產品是相同的。如果產品需進行強制認證,則產品的測試結果和報告必須與ANATEL采用的規則和條例保持一致。產品在投入使用前需獲取ANATEL頒發的授權證書。SUBTEL是智利無線產品認證管理機構,只要獲得SUBTEL認可的產品才能合法投放智利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