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型號實驗合格
根據《電子通信法》第35 (1)條,“任何人不得使用、供應、出售、要約出售或租賃或租用任何類型的電子通信設備或電子通信設施,包括無線電設備,用于或將用于提供電子通信,除非此類設備、電子通信設施或無線電設備已根據第(2)款獲得管理局批準”。
二、什么是型式認證?
“型式認證”是指管理局授權設備或裝置或系統在南非使用或進口到南非的過程,包括驗證設備是否符合適用標準和其他監管要求;
監督決定并在政府憲報公布認可的技術標準,設備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有資格獲得類型批準。這些標準以公認的國際、地區和國家標準制定機構制定的標準為基礎,包括滿足型式認證的最低要求。適用的技術標準可在型式認證法規中定義的技術法規中找到。
因此,不允許在該國使用非型式認證或非豁免設備,此類設備將被封存和/或扣押。
三、誰需要獲得型號認可證書?
任何用于或將要用于提供電子通信的設備,除非獲得管理局的明確豁免,否則必須獲得管理局的型式批準。
下列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型式認證申請:
1. 制造商;
2. 進口商;
3. 分銷商;
4. 任何南非注冊公司。
型式認證證書將只頒發給南非注冊公司。因此,在適用的申請表中需要提供公司注冊號碼、實際地址和郵政地址、聯系人和電話號碼等詳細信息。
四、豁免
參與提供電子通信服務的本地和外國實體可以在舉辦特殊活動期間申請免除設備類型批準。ICASA將接受相關歐洲標準的測試報告,前提是測試是在經認可的測試機構進行的。經認證的測試機構是指實驗室或測試機構,該實驗室或測試機構不斷接受其所在國家的國家認證機構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是否符合ISO 17025的要求以及進行此類測試的人員的資質。通常這樣的例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最新信息通常從國家機構獲得。
· 所有申請人必須證明設備符合ICASA發布的第32885號官方清單標準規定的相關技術標準。
· 所有豁免設備將獲得特別許可,所有此類設備必須用ICASA標簽明確標記,以區別于非法用戶。ICASA將發布相關標簽。
· 型式認證不會過期,設備將來可以再次使用,無需再次申請型式認證。
五、應用進程
型式認證和許可過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 根據適用的技術標準進行性能測試;
· 電磁兼容性(EMC)測試–輻射和抗擾度測量;
· 安全性測試。
申請人必須填寫相關的申請表,并向ICASA提交指定的合格測試機構或實驗室的合格測試報告。一致性測試報告必須從任何國際認可的測試機構獲得。
(1)要求型式認證申請在ICASA數據庫中注冊為設備供應商。該注冊將是一次性活動,申請人無需支付額外費用。
(2)注冊只應給予南非注冊實體。
(3)如果注冊為供應商時提供的詳細信息發生變化,申請人有責任在變化發生后三十(30)天內向管理局提供最新信息。
任何未經管理局批準的設備必須經過標準的型式批準程序。
如果設備已經獲得權威機構的型式認證,則必須遵循簡化的型式認證程序。標準型式認證和簡化型式認證的申請費是一樣的。應主管部門的要求,必須提交一份有代表性的樣品。
六、標準型式認證
(1)型式認證申請必須附有以下內容:
· 確認符合技術法規中適用標準的測試報告;
· 規定的不可退還型式認證費用的支付證明;
· 設備、安裝和用戶手冊的照片;
· 設備的功能描述;
· 原理圖、印刷電路板(PCB)布局。
(2)監督如認為有需要,可要求申請人提交額外的證明文件。
(3)評估的成功結果將導致認證機構簽發型式認證證書。
(4)不成功的結果將導致管理局發出一封信,其中載有拒絕申請的理由。
(5)申請人可在解決拒絕函中規定的問題后,根據第5{1)(e)條,重新申請型式認證。
七、簡化型式認證
(1)供應商可要求出現在管理局型式認證登記簿上的設備遵循簡化的型式認證程序。
(2)供應商必須確保申請的設備與已經通過型式認證并出現在型式認證登記簿上的設備相同。
(3)該過程不要求提交試驗報告,但是,可能需要代表性樣品。
{4)法規5 { 3 }至5 { 6 }應適用于簡化型式認證程序。
八、適用標準
(1)局長只承認由合資格的標準化團體發出的標準。
(2)設備適用的技術標準見技術規程。
(3)如果要求進行型式認證的設備是按照技術法規中沒有的標準進行試驗的,則該標準必須在技術上與主管部門為該設備確定的標準相同。
九、測試報告
(1)監督只接受由任何ATL發出的測試報告。
(2)申請人必須提交完整的測試報告,不得刪除或修改測試報告的任何部分。
(3)只有為正在申請批準的設備準備了測試報告,并且在完成測試報告后沒有對設備進行修改,測試報告才有效。
十、臨時型式認證
(1)根據與法案第32(1)節一起閱讀的第35(2)(b)節,管理局可授予臨時型式認證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用于以下目的:
· 將設備用于非商業性的試驗、演示或研究目的;
· 在南非的ATL測試設備。
(2)根據第(1)款頒發的許可證中規定的設備必須由申請人專用。
(3)申請臨時型式認證時,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信息:
· 測試、試驗、研究或演示的目的;
· 待測試裝置的詳細信息,包括數量;
· 擬接收單位的詳細情況;
· 測試、試驗、研究或演示的持續時間;
· 進行測試、試驗、研究或示范的地理區域;和
· 適用費用的支付證明。
(4)申請人必須向監督提供測試、試驗、研究或許可期限到期后三十(30)天內進行演示。
(5)如果申請人不希望在許可期內或之后申請型式認證,申請人有義務確保在許可期滿后三十(30)天內,由申請人自費撤回所有已部署或使用的裝置。
十一、需要多長時間
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后,審批通常需要30天。
十二、許可證期限
如果沒有對通過型式認證的設備進行修改,并且技術標準沒有達到使型式認證無效的程度,所有的型式認證將無限期有效。
如果型式認證設備的變更本質上是裝飾性的(例如,包括顏色、外部設計、外殼等的變化)。)且型式認證登記簿中記錄的技術信息不變,則無需重新申請型式認證。
十三、型式認證表格
型式認證和/或供應商注冊的申請必須使用型式認證法規附表2中規定的申請表格向管理局提出條例中還包括以下表格:
· 附表2.1:無線電設備標準申請表;
· 附表2.2:TTE標準申請表;
· 附表2.3:無線電設備和技術轉讓簡化申請表;
· 附表2.4:臨時型式認證申請表;
· 附表2.5:供應商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