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期刊《Office Journal》(以下簡稱OJ)宣布,EN 18031系列標準已被納入《無線電設備指令》(Directive 2014/53/EU)的協調標準。這一決定旨在進一步規范無線電設備的網絡安全要求,提升設備進入歐盟市場的合規性和安全性。由于EN 18031系列標準所列的網絡安全要求將于2025年8月1日起強制執行,對于無線設備制造商來說,這是一個重大的變化。
EN 18031系列標準的組成
EN 18031系列標準包括以下三個部分,每部分針對不同類型的無線電設備及其安全要求,2022年歐盟委員會還根據第3(3)條引入了網絡安全要求:
EN 18031-1:2024
適用范圍:互聯網連接的無線電設備。
支持要求:符合《無線電設備指令》第3(3)(d)條款的基本要求(引入了“防止網絡損害和服務退化”的網絡安全要求)
EN 18031-2:2024
適用范圍:包括互聯網連接設備、兒童護理設備、玩具設備和可穿戴設備。
3(3)(e)“保護個人數據和用戶隱私”
EN 18031-3:2024
適用范圍:處理虛擬貨幣或貨幣價值的無線電設備。
3(3)(f)“防止處理虛擬貨幣的無線設備欺詐的措施”
系列協調標準在OJ中主要限制什么?
如果允許用戶不設置或使用任何密碼(條款6.2.5.1和6.2.5.2),則不符合《指令》第3(3)(d)條款的要求。
標準中“rationale”“guidance”的章節不提供符合《指令》第3(3)(d)條款基本要求的推定。
EN 18031-2:2024
6.2.5.16.2.5.23(3)(e)
對于兒童設備等特定類型的設備,如果未確保父母或監護人的訪問控制(如條款6.1.3.4.2等),也不符合《指令》第3(3)(e)
“guidance”3(3)(e)
EN 18031-3:2024
6.2.5.16.2.5.23(3)(f)
協調標準的第6.3.2.4條包括安全更新的評估標準。根據數字簽名、安全通信機制、訪問控制機制或其他,列出了四種不同的實施類別。沒有單獨一種方法足以處理金融資產安全評估。第6.3.2.4條適用的協調標準 EN 18031-3:2024所涵蓋的產品的制造商,無論產品如何設計,都無法確保產品符合RED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指令中第3(3)(f)條款中規定的基本要求,因此第三方合格評價的介入是強制性的。
“guidance”3(3)(f)
這些限制表明,雖然EN 18031系列標準為無線電設備提供了網絡安全框架,但在某些情況下,設備可能無法完全滿足《無線電設備指令》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以下方面:
用戶密碼的設置和使用。
兒童設備的家長或監護人訪問控制。
涉及虛擬貨幣的設備的安全評估。
依據《無線電設備指令》的基本要求,對于未完全應用(有限制)、未應用或尚不存在協調標準的無線電設備,一致性評估過程必須由指定的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參與審查。
對制造商的影響
EN 18031系列標準的實施將推動制造商加強設備的網絡安全性,同時為用戶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這一系列標準的發布還將規范歐盟市場內無線電設備的安全標準,提升消費者對無線電設備的信任。
由于RED的網絡安全要求將于202581日起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日之后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都需要符合要求,因此制造商必須迅速采取行動,使無線產品符合網絡安全要求。